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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琰
    发布日期:2016-09-23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中共莱芜市委党史研究室 作者: 字号:[ ] ?

    董琰,1914年8月9日出生,山东省新泰市青云街道办事处人,1932年入团并加入中国共产党,1933年被捕入狱。出狱后任中共新泰县工委书记,1938年3月组织领导了黄庄起义,后任中共泰山特委宣传部部长,泰南、沂蒙地委书记。新中国成立后,任中共鲁中南区党委秘书长、副书记;中共济南市委副书记、书记;中共山东省委副书记兼组织部部长;江西省副省长等职。

    (一)

    董琰出生于书香门弟,父亲董植兰是同盟会员。他8岁上学,10岁那年父母先后去世,在叔父、婶母的关照下,继续在县立第一高等小学读书。他在校与同学和睦相处,尊敬师长,学习专心致志,成绩优秀,深得老师的喜爱和同学们的敬重。

    1929年夏,董琰考人山东省立第一中学。读书期间,他关心爱护同学,常与同学们讨论国家大事,时时表现出忧国忧民的思想感情。经同学介绍,董琰加入了党领导的外围组织“反帝大同盟”。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积极参与组织学生请愿团,赴南京向国民政府请愿。国民党省政府派军警阻拦,并下令禁止学生上车。董琰等组织部分同学卧轨抗议,迫使省政府安排去南京的列车。他们的爱国行动遭到反动当局的仇视。1932年春,校方以“制造学潮”为名,开除董琰等7名学生的学籍。是年夏,在济南经孙善帅介绍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后加入中国共产党,并受命暂时转移回到家乡开展地下工作。

    1933年2月董琰返回济南,赁房安家。中共山东省委决定在他家中举办短期党团训练班。从此,他家便成为省委活动的重要场所。省委书记任作民经常出入他家。2月26日,因叛徒出卖,他在济南家中被国民党逮捕,和他一同被捕的有29人。他们被关押在国民党省党部。在审讯中,董琰沉着应对,否认参加党团组织,始终保守党的秘密。不久,转押省高等法院看守所。1935年7月,被转入山东省反省院,连住三期,反省仍不合格。敌人无奈,于1936年底加刑,将他先后转押在滋阳(兖州)等地方监狱。1937年国共合作后,董琰被押解至济南集中,后由韩复榘亲自释放出狱。中旬,董琰从济南回到新泰。鲁中工委主要负责人孙汉卿主持召开新泰特支会议,在为董琰等人恢复组织关系的同时,将新泰特支改建为新泰工委,董琰任工委书记。会议决定,广泛开展抗日宣传和组建抗日游击队,采取借枪、买枪等办法筹集武器。会后,董琰按照分工到黄庄一带组织抗日武装。

    (二)

    董琰是中国共产党最早在黄庄一带开展工作的地下工作者之一。他来到黄庄后,首先到小上峪村找到了清末秀才、民主进步人士刘子升,并住在其家中,向刘子升宣传中国共产党抗日救亡的方针和政策,动员刘子升起来参加抗日,并希望其利用学生多、社会关系广的优势,广泛宣传发动爱国有志青年一起参加抗日活动。刘子升欣然答应。12月,董琰再次来到黄庄,又结识了曾在济南乡村师范任教的杨荆石和曾在旧军队干过的房连三等人。从此,董琰经常奔波在大上峪村、小上峪村、青冶行村之间,开始了抗日宣传和筹建抗日武装活动。

    1937年底,董琰第三次来到小上峪村,听取了刘子升等人的汇报,对他们大加鼓励,并提出了新的任务,要求尽量多动员些人参加起义,为武装起义做准备。会后,他们充分利用亲戚、朋友、师生、同学等关系,进一步进行思想发动。这样,由抗日救亡思想宣传到抗日队伍的组织,武装起义的条件业已成熟。1938年3月初,四支队首长派边裕鲲来到黄庄,协助董琰共同筹建抗日武装,并将筹建活动集合地点选在了黄庄南小学。董琰、边裕鲲等人经常在这里开会,研究如何联系群众,组织力量等行动方案。在组织串联过程中,他们做了大量发动群众的工作,为起义打下了坚实基础。董琰、边裕鲲向四支队司令部作了全面汇报。根据四支队司令部的指示,3月10日晚在黄庄南小学董琰主持召开了由30多人参加的会议,成立了军事委员会,会议选举边裕鲲为主任委员,刘子升、房连三为副主任委员,徐勤学为组织委员,桑洪文为宣传委员,刘乾、李兆利为军事委员。12日中午时分,在黄庄南小学,董琰主持召开了由100多人参加的起义大会,边裕鲲当众宣读了《抗日救国十大纲领》,并宣布这支队伍编为山东人民抗日游击队第四支队第十二中队。

    十二中队成立后,没收了盐店,在黄庄住了两个星期,3月下旬开往莱芜红埠岭村与四支队会合。4月28日拂晓,八路军四支队副司令员赵杰率部智取莱芜城,活捉了国民党顽固派县长谭远村、县大队长景肇铃,解放了莱芜城。接着,部队整编,四支队编为独立一师,十二中队编为独立一师二团二营七连,房连三任连长,董琰任指导员。此后,董琰、边裕鲲调离黄庄。

    (三)

    1938年6月,中共苏鲁豫皖边区省委决定调董琰回新泰任县委书记。他带领县委成员,团结、动员各界人士共同抗日,成立新泰县各界抗日救国动员委员会。为发展党组织,扩大抗日武装,把地方游击队改编为县独立营,兼任教导员。半年时间,即开辟了以七区为中心的第一块抗日根据地。

    1939年1月,董琰任中共泰山特委委员、宣传部部长。后泰山特委改为泰山地委,他任地委委员、宣传部长。根据地委决定,他参与创办了泰山地委机关报——《泰山时报》。这个报刊积极宣传共产党抗日救国的主张和各项政策,对于动员群众、武装群众投入抗日斗争,起了很大作用。董琰特别重视根据地党员的思想建设,热情支持县、区各种形式的党团训练班以及工、青、妇、小学教师等训练班,培养了大批干部。1940年11月至1941年8月,他在山东分局高级党校学习期间任党支部书记。1941年9月,成立中共泰南地委(即鲁中区党委三地委),董琰任地委书记兼军分区政委。他领导军民开展反“扫荡”、反“蚕食”、反“清剿”、反“自省”的斗争,同时选派得力干部在新泰西部地区恢复和发展党的基层组织,建立了新西工委和新西办事处。为便于领导泰宁、费北一带工作,董琰主持建立了中共泰宁中心县委。

    1944年春,为扩大抗日根据地,他和军分区其他领导指挥所属部队一举拔掉星村、仲村、盘车沟等敌据点,争取了两个大队和一个中队的伪军起义,恢复和开辟了泰宁县100多个村庄的工作,形成了七八个区相连,并连接费北、泰泗宁的抗日根据地。

    1944年下半年至1947年7月,董琰任中共鲁中区党委委员、宣传部部长(后改任组织部部长)。在此期间,协助区党委和行署的其他领导同志,出色地完成了莱芜、孟良崮两大战役的支前任务。1948年春,任中共沂蒙地委代理书记兼军分区政委;1949年夏,调鲁中南区,先后任区委常委兼秘书长、副书记等职。

    1950年6月,他任中共济南市委副书记,协助谷牧同志主持济南市委的领导工作,后任市委书记。在领导济南市的土改(郊区)、镇反、抗美援朝、“三反”“五反”、民主改革、整党以及恢复发展生产的运动中,他继承和发扬了革命战争年代的艰苦奋斗精神,出色地完成了任务。1954年10月,任中共山东省委副书记兼组织部部长,并当选为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955年因受向明错案牵连,被错误地批斗和长期隔离审查。1958年又被错误地开除了党籍,下放到青岛一个棉纺厂任副厂长,不久调济宁农场劳动改造。1962年5月,董琰得以平反,恢复党籍,1963年任中共江西省委委员、副省长。“文化大革命”期间,他遭受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残酷迫害,1968年2月5日在上海华山医院病逝。

    1977年11月22日,中共江西省委在南昌隆重举行了董琰同志骨灰安放仪式。1983年5月5日,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决定为他彻底平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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